阳江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医保按规定予以支付

社会热点2023-01-02 11:26:06佚名

阳江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医保按规定予以支付

  更新时间:2022.12.28

  据阳江市医保局消息,阳江市持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在已将参保患者“互联网+”复诊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的基础上,支持参保患者“互联网+”首诊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互联网+”首诊:

  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抗原检测:

  阳江市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

  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本文标签: ,互联网  ,医保  ,抗原  ,参保  ,阳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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