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网居民农业用电销售电价表
注: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等文件要求,直供、趸售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直供和趸售居民一档阶梯电价标分别准按该表“一、居民生活用电”中第1项和第3项执行,二档、三档电价在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05元和0.3元。
2.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变更周期不少于3个月。
河南电网输配电价表
注:1.表中各电价含增值税、华中电网容量电价0.0023元/千瓦时、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0.0361元/千瓦时,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
2.原包含在输配电价内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在输配电价外单列,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为4.89%。
3.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在输配电价外单列,第三监管周期各年度容量电费分别为11.98亿元,12.67亿元和12.67亿元(含税)。
4.工商业用户执行上述输配电价表,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5.500千伏“网对网”外送电省外购电用户承担的送出省输电价格为不超过每千瓦时0.0277元(含税、含线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