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地区来(返)万人员管控措施
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万人员可自由流动,入万时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万后需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对7天内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旅居史的来(返)万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后满7天为止。
2、来(返)万前需提前登记报备
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7天旅居史的来(返)万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
3、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民宿、网吧、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电子游艺厅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或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民宿、网约房),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
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4、入境人员管控措施
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闭环返回至居住地。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