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开封礼物”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县(区)文(广)旅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商品消费市场,推进旅游商品市场消费升级,全面提升旅游购物市场品质,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第四届“开封礼物”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原则,围绕“诚信为本、塑造品牌、加大宣传、拓宽营销”的理念,整合开封市特色旅游商品资源,鼓励研发文创精品,完善旅游要素产业链,实现多种类特色旅游商品资源的整合联动,塑造“开封礼物”良好品牌,提升旅游商品知名度和旅游消费水平,展示开封城市形象和文化旅游丰富内涵。
二、工作安排
本届“开封礼物”认定工作由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办。以单位、企业和个人等自愿申报,各高等院校或县(区)文(广)旅局审核报送,专家库专家集中评审的形式开展。通过评审成功认定的旅游商品,将统一纳入“开封礼物”管理序列予以推介。具体事宜如下:
(一)宣传发动
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县(区)文(广)旅局等结合自身实际,面对生产单位、个体企业和个人等开展宣发工作。
(二)自愿申报
生产单位、个体企业和个人等自愿申报主体按照要求整理申报材料(见附件2),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并将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县(区)文(广)旅局,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
(三)材料审核
各县(区)文(广)旅局指导申报主体整理材料,通过集体评审、实物品鉴等方式对申报商品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将符合“开封礼物”旅游商品标准的申报商品分类报送至市文投集团。高等院校申报商品由高校组织审核报送。
(四)评审认定
市文投集团组织专家对符合“开封礼物”旅游商品标准的申报商品进行集中评审打分,对外公示通过评审成功认定的商品名录,正式纳入“开封礼物”管理序列。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宣传
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县(区)文(广)旅局等要本着对公众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市场主体负责的精神,积极宣传、鼓励和推荐本单位、本行业、本辖区具有代表性的特色旅游商品申报参评。
(二)严格标准,精心组织
各高等院校、县(区)文(广)旅局要认真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整理参评商品申报材料,查漏补缺,严把审核关,优中选优,分类填写参评商品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三)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高等院校、县(区)文(广)旅局于10月27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kfwtwenchan@163.com,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开封市文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与郑开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文投大厦10楼1012室)。如需使用快递寄送,请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参评产品实物报送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李蕴祥 13723236167
陈泊亦 15037896656
特此通知。
附件:
2023年10月16日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