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桂林灌阳县征兵公告
一、征集对象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 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以大学生毕业生、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二、报名时间
男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
三、报名方式与标准条件
男青年报名前须先完成兵役登记。有应征意愿的适龄青年,可登录唯一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也可联系各级征兵办公室进行政策咨询与报名,具体咨询电话附后。
四、主要优待政策
1.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县政府发放优待金,灌阳县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约为17000元,两年共约3.4万元,进西藏、新疆高原地区服役的按2倍发放。
2.增发一次性鼓励金。对在灌阳县各乡镇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桂林市的一次性鼓励金(本科毕业生12000元,大专毕业生8000元)基础上,我县增发一次性鼓励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10000元,大专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
3.报销路费。在灌阳县各乡(镇)报名应征的外地就读(含桂林市就读)的大学毕业生,由应征地武装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往返路费;同时给予体检期间每人每天发放标准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原则上按乡(镇)初检、县级体检共2天计算)。
4.国家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军士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5.就业安置。对服役满12年的士兵。由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聘用到县直或乡镇实名制编制事业单位或机关后勤岗位工作。
6.“带编入伍”。桂林市每年拿出年度大学生任务数20%的政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用于组织下半年入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进行专项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而后与拟录取新兵签订事业单位招聘协议,新兵到部队服役满两年以上正常退役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安排,解决入伍大学毕业生后路之忧。2023年征兵相关政策规定出台后,以上内容如有冲突,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