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何先生在成都地铁1号线上被两名女生怀疑鞋子上有摄像头偷拍,为自证清白,他脱下了鞋袜。11月3日开庭,他把同款的鞋子穿了过来。
何先生在乘坐地铁时,因鞋面亮片反光被两名女生怀疑装有摄像头
何先生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穿上同样的那双白鞋
11月3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何先生起诉两名涉嫌诬陷偷拍的女生和成都地铁,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开庭之前,何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即使事件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但在这段过程中,对方从未跟他沟通和道歉,他要用起诉的方式,维护权益以及恢复自身的名誉,“事情经过我反复说过很多次,在庭上我也会继续说,没做过的事就是没做过,必须得到对方的公开道歉。”
3日下午,法院开庭审理将近三小时后,案件未当庭宣判
原告再发声:
给我造成心理阴影 没做过的事坚决不会承认
社交媒体上,何先生有众多标签,包括“被‘诬陷'偷拍当事人”、“成都地铁偷拍事件男主”等。
现实生活中,何先生有自己的工作,在成都上班。今年6月份,他与同学聚餐结束后,乘坐地铁从犀浦站出发,前往公司宿舍附近的世纪城站。途中换乘1号线行驶至高新站时,何先生起身将座位让给刚上车的一对年纪较大的夫妇,他站在地铁扶手柱的位置继续乘车。
当地铁行驶至火车南站,突然有2名女生吼了起来,说他的鞋面上闪烁着绿光,认为他在用小型摄像头偷拍。随后,经过列车安全员询问,何先生和两名女生被带到最近的派出所,并现场脱下鞋子、袜子接受检查。
事发地铁车厢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证实他的鞋子中并未藏有偷拍设备,其中一位女性曾给他道了歉,但对方道歉的态度及语气,让他感觉敷衍,而另一位女性则拒绝道歉。最终,双方对此事并未达成和解。
证人证言
这件事给何先生带来了影响。“后来几个月都在处理这件事,(对我)造成心理阴影,住院接受心理健康方面的治疗,不光是名誉方面,整个身心都受到了影响。”
以一般人格权纠纷起诉侵权:
最重要的是公开道歉
3日下午开庭前,何先生接了很多通电话,有媒体记者打来的,也有律师的,他要录视频,要回答问题,对于几个月前发生的那件事,他反复叙述了很多遍。
选择用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何先生说,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
8月25日,他收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立案通知书,法院受理了他与涉事女乘客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
立案通知书
起诉书中何先生提到,对方须公开道歉以及赔偿损失,“原本,我只想让她们赔偿1元钱,然后在事发地方或者公开的平台进行道歉。”
“道歉本身是一种态度。”谈及当时为何引发误会,以及自己的哪些动作给对方造成了“偷拍”的错觉,何先生强调,没有做过的事情,他绝对不会承认,庭前已经提交了相关材料和证据,在开庭的时候也会坚持这些说法。
庭审持续3小时将择日宣判
被告律师也有较硬论据
3日下午,在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的庭审后,何先生与代理律师慢步走出法庭,当天法庭并未宣判。记者在现场看到,法院门口众多媒体在等候,被告女方和地铁的代理律师未从法院正门出入,回避了媒体采访。
何先生和委托代理律师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左一为何先生)
由于是不公开审理,很多信息暂不便透露。记者了解到的是,庭审过程中,双方代理律师都充分表达了辩护意见。
诸多细节,在庭上成为争议焦点,原被告辩论激烈。对方不认为构成侵权,也有站得住脚的论据观点。而且在庭审过程中,何先生情绪出现起伏,回忆并且重复事发当天细节,面对法官的提问时,他没有表现出理性和冷静。
在走出法庭后,何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开庭后他感觉不是太乐观,只能等法院的进一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