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微敖 种昂 曾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撰文通报而震动一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援青”干部(援助青海的干部)张标,被法院判犯受贿罪、重婚罪成立,处有期徒刑15年。一审之后,张标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则维持了原判。
2023年3月,数位司法界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
1979年出生的张标,为山东济宁兖州人。2021年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刊载的《张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文章中写到:
“张标幼时生活艰难,母亲早逝,还有一个比他小10岁的妹妹,这种境遇让他梦想成为‘有钱人’,不再过穷日子、苦日子。”
2000年8月,21岁的张标在兖州市建设局华兴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工作。4年后,即2004年9月,进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习。2007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的张标考入当时的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统称:住建部),成为一名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张标在住建部,,历任稽查办公室干事、主任科员、稽查二处副处长等职。2013年8月,他作为“援青”干部,派至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参与援建。
上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载的文章称,张标在此期间,“牵头引进了(青海)全省首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受到当地认可。”
在玉树,张标先后任玉树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后又任玉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016年5月,张标调至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称:海西州),任海西州州府德令哈市的市委常委、副市长。2017年1月,兼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同年11月,张标被免去德令哈市委常委、副市长职务,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德令哈工业园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级别明确为正处级。
事后张标自述,成为正处级干部之后,“2017年是我迅速走向腐败的一年,在违纪违法路上‘一骑绝尘’。”
这包括“疯狂索要高额好处费”,“一套接一套地买大房子、一辆又一辆地换豪车”;在工作中,“更是口气狂妄、独断专行、不计后果,甚至为了不法商人的利益,不管不顾别人看法”,以致关于张标的举报信大量出现。
2020年10月,张标被海西州纪委监委留置。
就在留置之前的2020年9月,张标还向一位商人索要了60万元,以“着手准备‘跑路’”。
事后,纪委监委查证,张标在任职德令哈市及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贿赂4012.9万元”。这其中包括现金3966万元,以及一块伯爵手表,价值35万元;一块卡地亚手表,价值11.9万元。
重婚一节,是指2007年6月,张标已与一女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2017年4月,在婚姻存续期间,张标化名“张香涛”与另一女子在海南三亚举办婚礼,并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当年9月生育一子。
2020年10月,张标被留置之时,海西州纪委监委是以其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他进行立案审查。
审查期间,张标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当时还未掌握的他受贿以及重婚之事。事后,这被认为构成“自首”;并且,张标还检举揭发了他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并被查证属实,这被认为构成立功。
张标也表示“认罪认罚”。
由此,公诉机关给张标的量刑建议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
但是,负责此案一审的青海海西州西部矿区法院认为,“鉴于其(即指张标)犯受贿罪、重婚罪主观恶性深、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等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因此没有采纳辩护人对张标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也没有支持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判决张标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半,处罚金500万元,犯重婚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两罪并罚,判处张标有期徒刑15年,罚金500万元。
对于这一结果,张标不再“认罪认罚”,转而上诉。负责二审的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则驳回了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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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权色交易、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80后女干部被“双开”
2月17日,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段颖
经查,段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官德不修,底线失守,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与他人搞权色交易;私德不正,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转接党组织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段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段颖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官网截图
2022年8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6岁当上县委书记助理
官方简历显示,段颖1982年10月生,贵州兴仁人,早先在昆明工作,2008年6月通过公开选拔,担任嵩明县委书记助理,后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段颖
2012年10月,她再次通过公选,出任红河州下辖的泸西县县长,后相继担任红河州商务局局长、红河州发改委主任等职。
2017年12月,段颖当选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成为副厅级干部。2021年1月任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成为正厅级干部。
2021年,段颖调研石屏县豆腐产业园区
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官网简介显示,该单位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公益一类。
云南省纪委官网显示,2022年3月至5月,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接受云南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7月21日,云南省委第七巡视组向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多项问题,包括: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不实,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不彻底,巡察敷衍应付。监督执纪问责弱化,政治监督不聚焦,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弱,机关纪委“三转”不到位。
反馈还提到,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抓的不紧,整改“后遗症”较多。主体责任未扛牢,监督责任未落实,真改实改差距大,整改存在“过关”心态。
段颖在会上曾表示,巡视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站位高、把脉准、要求严,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段颖简历
段颖,女,彝族,1982年10月出生,贵州兴仁人,在职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在昆明市西山区林业局工作;
2008年6月至2011年5月,任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助理(2009年8月起兼任嵩明杨林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11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昆明市嵩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2年10月至2016年1月,历任红河州泸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红河州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兼任红河州政府口岸办主任);
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共青团云南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挂任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月至今,任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