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贷款变更:“7.1.2 当借款人办理贷款变更业务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符合贷款变更条件的证明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且除还款账户变更外,贷款无拖欠本息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
窗口收取
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新二街街道360号市民中心3楼1-4号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