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A.小学报名:7月1日—3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具有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小学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报名并确认,7月5日前完成上报;
2、第二阶段报名。7月10日—12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民办学校的,到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②选择公办学校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
(二)报名材料
1、铜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学校的,还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④到初中学校报名的还需提供学生小学毕业证;
2、今年1月7日—2月14日我区乐居铜山·新春商品房展销会期间,在铜山区、徐州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销售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提供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款发票;签署合作办学协议的小区业主,提供购房合同;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铜山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④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学校的,还需父母在铜山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⑤到初中学校报名的还需提供学生小学毕业证。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工作和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学校或1所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招生录取
(一)第一阶段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7月8日,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①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③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公办学校录取。7月6日—8日,公办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7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
(二)第二阶段录取
1、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补录。7月10日—12日,相关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现场补录。7月12日,公布录取名单。
2、公办学校补录。7月10日—12日,公办学校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额已满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7月12日,公布录取名单。
(三)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
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13日—15日,到区教育局办理。
(四)录取说明
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三、铜山城区户籍(含铜山街道和新区街道)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
【学区划分】
1.铜山实小教育集团各分校施教区
娇山湖校区。施教区为汉江路以南,银山路以西,大学路以东,含焦山社区及凤凰花园小区;华山路以西,包括桥上社区、汉沟社区、凤凰山安置小区,闽江路以北(铜山办事处辖区内)。
行知校区。施教区为圭山路以西,龙腰山以东(铜山办事处辖区内),下辖樵村社区及周边久隆凤凰城、泰康红郡、檀香山、圣泉花园、美丽樵村、永新人家、御苑、兰园、新都家园、依山龙郡、汉泉山庄、宝信润山、嘉慧园、金茂府、美的雍翠园小区。
海河路校区。施教区为湘江路以北,圭山路以东,北京路以西(铜山办事处辖区内);含文沃社区。
北京路校区。湘江路以北,欣欣路以南,北京路以东,京沪铁路以西(铜山办事处辖区内)。含汉府雅园、福泽园、盛世年华、万科新都会小区。
2.铜山区新区实小教育集团各分校施教区
新区实验小学校区。施教区为京沪铁路以西,湘江路以南,银山路以东,珠江路以北(新区街道办事处境内)。含二堡社区、金程太阳花园、水景嘉苑、管道宿舍、康乐园、南洋国际、玉泉雅筑、港鑫城、竹园小区、财富湾、中梁首府、云景台、柏景湾、幸福汇邻湾。
驿城实验小学校区。施教区为欣欣路以南,驿城社区汪庄以北(含汪庄),拖龙山以西,京沪铁路以东。含驿城社区、拖龙山社区。
长安路小学校区。施教区为连霍高速公路南,含徐村社区、龙亭社区、晁湖村、元和悦府;连霍高速公路北,长安路西,驿城社区汪庄南,含金水湾,珍宝岛。
台上小学校区。施教区为台上村,榆庄村,麦楼村,梁庄村。
3.大学路实验学校小学部施教区
施教区为汉江路以北、南湖尚苑路以南,华山路以西,高速公路以东。
北校区施教区含枫林天下、枫林康城、枫林学府、泉山森林海、加州玫瑰园、宝龙观邸、半山御景、浅山风华、葛楼村、上杜楼、下杜楼。
南校区施教区含中骏汇景城、银城青云府、上和明月、金地格林、万科山水间、美的天誉、吴楼村。
2023年招生,南、北校区小学一年级同时招生,南校区视情况招收相应年级。过渡期三年,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
4.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施教区
施教区为南湖尚苑路以北,湘江路以南,龙腰山以西,高速公路以东,含国基城邦、国基逸境、南湖尚苑、云龙湖悦府、云龙湖峰荟、江山御、望城花园、皇姑窝村、张窝村。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3、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4、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三)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公办学校初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公办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施教区公办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铜山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局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适龄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上级要求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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