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起阳江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加109.93元/月。
调整对象:
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的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额从2023年1月起发放。2023年1月至7月调整增发的金额已于7月20日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01 定额调整
即每人每月定额增加22元;
02 挂钩调整
1)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2%定比计算调整额。
2)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15元调整。
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20年)×1元。
3)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03 倾斜调整
1)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
对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
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加发60元;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
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是继续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退休军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我市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476.79元/月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