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3年除夕春节能燃放烟花爆竹吗?
答:根据《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目前在温州禁燃区域内,任何时间段都是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包括除夕、春节等重大节日。同样的道理,在上述区域内包括所有的婚丧嫁娶、乔迁开业等民间传统习俗活动,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10月1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发布《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作为我市的一部地方法规,已经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规定》中已明确本市下列区域(地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行政区域;
(二)洞头区所辖洞头岛、霓屿岛、状元岙岛、大门岛、小门岛,灵昆街道、昆鹏街道;
(三)乐清市、瑞安市、龙港市城市建成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街道)建成区,具体范围由相关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地点)。
因重大传统节日、重要民俗活动、重大公共活动需要在本条第一款所列区域(地点)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销售、燃放的具体情形、时间、区域(地点)以及烟花爆竹的产品类别、产品级别、规格和数量,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