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在我国,商标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因此,取得商标权并不容易!那么商标权可以怎样取得呢?具体分析商标权的取得要遵循三种原则、两种方式:
三种原则: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两种方式: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获得不易,因此在后期的保护中一定要注意避免被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