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备案是:
概念: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
备案方法: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备案程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1、准备申请书件,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