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在什么地点
现在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是越来越多,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越来越多的,有的交通事故比较严重,车辆已经撞报废了,那么这样的车辆已经没有维修的价值,只能够报废注销,那么在新余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的地址是在哪里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新余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地址
新余市渝水区清宜公路万商红B109栋车管所业务大厅
二、新余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新余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新余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是一种能够快速行驶的交通工具,大家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并且遵纪守法,这样能够有效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在我们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必须要提前问好上班的时间,免得多跑趟子。那么,对于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的这个问题,大家是不是有什么了解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机动车注销登记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第七条第一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3、《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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