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排放标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都必须符合国六A标准;第二阶段,从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都必须符合国六B标准;部分城市会提前至2019年1月1日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目前有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如广州在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油、柴油汽车的国六排放标;深圳在2019年7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标准,2019年7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应符合国Ⅵ标准。
1、即2019年7月1日(不含)之前,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可于2019年10月1日(不含)注册登记;
2、外地转入本事的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机动车所有人凭转出地公安交管部门在2019年7月1日(不含)前在《机动车登证书》上签注的转出记录,可于2019年10月1日(不含)前办理车辆转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