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6年免检车辆的车主,可在9月1日起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前三个月内,直接携带身份证、行驶证、车船税或免税证明、交强险保单到各办理点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6年免检条件:
1.机动车为非营运车辆;
2.核定车辆数为6辆及以下;
3.行驶证上注明的车型:轿车(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车、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车、微型专用客车;
4.注册日期必须在2010年9月1日之后;
5.符合上述条件,且免检期间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6年免检车辆申请流程:免检车辆(经办人)-车辆管理窗口或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交身份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表、行驶证、车船税或免税证明、交强险-民警受理、审核信息-行驶证复印件签字、核发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