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市交通违章处理流程
对于德宏市交通违章处理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德宏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指南
临时牌照是在机动车未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牌照之前,作为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证明,有了临时牌照,车辆便可合法上路行驶。那德宏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指南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德宏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流程
1、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向车辆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或委托办理业务的便民服务点)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车辆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或委托办理业务的便民服务点)登记审核岗受理后,当场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3、审查:登记审核岗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规定收取临时行驶车号牌工本费
4、决定:经登记审核岗审核,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且缴纳临时临时行驶车工本费的,当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5、送达:窗口核发或者邮政寄递送达。
二、德宏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申请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三、德宏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公安部令第124号修正)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四、德宏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条件
未销售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德宏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是比较简单的,如果购买了新车想要尽快开出去,可以在车管所办理临时牌照,如果自己不想去办,也可以委托4S店进行代办。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进行一对一的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