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改革,围绕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提升检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加强资质认定监督管理,采用现场观察、案卷审查等方式,加强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加强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实行一次收费,严禁违规收费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
提升环检服务水平,监督检验机构准确执行排放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升检验质量。
严格违规检验责任追究,加强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替检代检、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检验机构与非法中介人员内外勾结招揽客源、违规检验,对检验机构有关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检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四部门将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组织部署,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加强对地方相关部门指导,切实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推动改革取得惠民利企实效,更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助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