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而,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在明知某人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将车辆交与其驾驶,其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间接的促成作用,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无证驾驶的处罚要分清是有驾驶证没有携带,还是有驾驶证没有审核、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当前,公安部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的便民服务措施,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另外,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