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赔偿过程中,特别是在调查汽车事故的过程中,需要提出应有的要求,坚持一定的原则。
(1)树立为被保险人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整个理赔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赔偿功能。汽车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由保险人焦虑,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的修理,保证车辆原有的技术性能基本恢复,使其尽快投入生产经营。及时办理赔偿案件并支付赔偿金,确保交通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持续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生活稳定。
在现场勘查、事故车辆修理、损害认定和赔偿案件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严格遵循条款,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灵活处理,做到各方满意。?
(2)遵守合同,信守承诺,依法办事。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取决于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赔偿义务。因此,保险人在处理赔偿案件时,必须强化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条款和条件行事,并支付赔偿金,按照赔偿标准和规定支付足够的赔偿金;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不得过度赔偿,同时告知被保险人真相,在拒绝赔偿部分强调事实和证据。
我们应该依法办事,遵守合同,诚实守信。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声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三)坚决贯彻理赔“八字”原则。
“主动、快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高质量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1)主动性:即要求保险理赔人积极主动地调查、了解、勘察事故现场,掌握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定保险责任。
(2)及时性:是指要求保险理赔人员迅速调查确定损失,不要拖延,密切关注理赔情况,准确核对理赔情况,快速编制理赔计算文件,快速审核批准,使被保险人及时得到理赔。
(3)准确:是指从勘察、定损、赔偿计算等一切都要准确,赔偿好,不过度赔偿,不发生费用。
(4)合理性:是指在理赔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条款。很多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性质,尤其是在确定事故车辆损坏的过程中,要合理确定事故车辆的维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