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记住一点,只要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哪怕机动车正常行驶,一点责任没有,也会承担不超过百分之10的责任。
原因是:非机动车方相对来说是弱者,而且大多数非机动车都是没有保险的。因此在交警执法、法院诉讼判决等方面,都是要遵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弱者来操作的。
只有一种情况,非机动车负全责,就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人受伤了,也是机动车的交强险率先赔付。另外,如果走程序定责,交警要扣留机动车。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