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撞伤怎么办
如果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该怎么办?
接受报告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他人的举报后,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
现场办理案件被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后,立即派出人员前往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调查现场并收集证据。
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其作用,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裁判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警告、罚款、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
赔偿调解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该部门呼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事故调解员应准备并出具损害赔偿调解书。
交通现场急救程序
1、正确判断损伤和受伤部位;
2.注意正确的搬动伤员方法,保护脊柱和骨折肢体;
3.按照先救人,后救伤,先心肺复苏,伤后处理的原则;
4.迅速止血,包扎伤口,固定骨折;
5.尽快转到医院。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和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解决纠纷的必要程序。当事人是否友好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调解。
2.交通事故调查人员主持下的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属于责任范围,损害赔偿的调解应当在交通事故调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调解过程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交通事故赔偿计划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调用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延长15日。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或者伤残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从规定的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有关人员和调解员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
此后未达成协议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调解结论,由调解员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被交通事故撞了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自己是否没事。其次,住院后等待交警部门的责任证明。然后根据责任证明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关赔偿金额和内容。如果对方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的一切费用将由对方承担。
交通事故闭合性颅脑损伤赔偿什么项目
1.交通事故致闭合性颅脑损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中加害人给予受害人的赔偿中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相关规定
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支付“因伤致残”或者“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还应当支付“一般伤害”栏内的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3.申请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4.赔偿权利人超过固定护理期、辅助器具费支付期或者残疾赔偿金支付期继续支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准备辅助器具,或者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义务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五年至十年。
5.这种形式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系数应根据交通事故死亡损害赔偿的责任程度确定,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相当的责任。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也会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也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一些违法或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方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