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
我国对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是有明确规定的,所以自己是否需要进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可以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了解。宝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是什么,下面小编与大家一起详细地了解下。
一、宝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理条件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二、宝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的办理材料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接受教育的凭证;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三、宝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理的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2、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并领取审验证明。
四、宝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要完成学习教育内容,并由公安机关出具接受教育的证明,方可以进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审验而不进行审验的,会影响到对机动车的正常驾驶。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宝鸡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在宝鸡地区要办理驾驶证领取手续的人员,需要在政府部门工作时间之内带好身份证明文件在内的相关文件办理,一般情况下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那么宝鸡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宝鸡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到交通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驾驶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机动车驾驶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车管所窗口或邮递领取结果。
二、宝鸡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节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宝鸡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的流程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要申请这个业务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本人身体的报告到当地的交通管理局申请业务,需要提供10元费用。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