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拼车和搭便车条例:
私家车拼车,又称拼车和搭便车,是拼车服务提供者提前公布出行信息,选择乘坐拼车服务提供者的具有相同出行路线的汽车,分摊部分出行费用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肥网拼车、搭便车要求:
1.拼车车辆必须是拼车服务提供商拥有的7座及以下的乘用车。
2.拼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
3.共享出行费用仅限于车辆燃料费、过路费等直接费用,共享费用只能按共享里程收取;拼车服务提供商全天最多可提供4次拼车。
4.拼车服务提供者应提前公布出行信息,并与乘车人约定行车路线、出行时间、乘车地点、费用分摊方式、安全责任等。
5.私人小客车共享不是道路运输经营,而是共享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安全事故等责任由共享各方依法依约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