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需要办理机动车补、换领登记证书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车主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4、如果是单位的车,需提供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口还需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办流程:
1:领取并填写表格。
2:上检测线接受确认,并拓印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模。
3:回办证大厅取号。
4:受理岗叫号,车主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补车辆登记书的工本费10元(根据地方收费标准为准),拓印10元(根据地方收费标准为准)。
注意事项:
1、先不要去车管所大厅,要先去小车查验岗验车。
2、如果是私家车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是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如果是单位车辆,还需带上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办理时车主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填写补办申请表,并要到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