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牌:二手车交易市场向二手车交易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委托证明。二手车为个人的,带购车原始发票或上次交易的二手车销售发票。 双方必须签订《二手车交易合同》。 2.查车:检查车牌号、发动机钢印号、车架上钢印号是否真实有效。 3.检验评估:属于国有资产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必须编制由评估评估机构出具的二手车检验评估报告。 4.交易开票:二手车市场对合法凭证、凭证齐全合法的汽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收取交易管理服务费。 5.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二手车交易双方的证件,如《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等。,已准备好在登记汽车所在的车管所办理过户、登记等登记变更手续。 6.购买二手车时,需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需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纳税申报或免税手续。 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理。 7.《道路交通运输证》变更:营运车辆凭新申请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交通管理部门变更《道路交通运输证》。 8.保险变更: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变更车辆保险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