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车船使用牌照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例。车船使用牌照税采用定额税率制度。《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中的税额表中规定了各类车辆的税额幅度,各地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级人民政府在上述幅度内确定。船舶实行统一的税额。
车辆的税额标准为:
(1)乘人汽车每辆每季15元至80元;
(2)载货汽车每净吨位每季4元至15元;
(3)摩托车,二轮车每辆每季5元至15元,三轮车每辆每季8元至20元;
(4)兽力车每辆每季1元至8元;
(5)人力车每辆每季0.3元至6元;
(6)自行车每辆每季0.5元至1元。
船舶的税额为:
(1)机动船按净吨位计征,并根据船舶大小规定每吨每季税额:50吨以下的0.3元;51吨至150吨的0.35元;151吨至300吨的0.4元;301吨至500吨的0.45元;501吨至1000吨的0.55元;1001吨至1500吨0.65元;1501吨至2000吨的0.8元;2001吨至3000吨的0.95元;3001吨以上的1.1元。
(2)非机动船接载重吨位计征,也根据船舶大小规定每吨每季税款:10吨以下的0.15元;11吨至50吨的0.2元;51吨至150吨的0.25元;151吨至300吨的0.3元;301吨以上的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