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努力让群众学驾领证更便捷、更高效;
2、顶层设计释放出驾考改革的信号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不过驾考改革是不是朝向一些人期待的“自学自考”方向探索,外界可能无法有更多确切信息。不过,从这一信号在民间引来的巨大反响来看,一部分民众对“驾照自学自考”怀有相当大的期待确凿无疑。这种期待,当然是有法律和现实上的依据;
3、首先从法律上看,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公民申领驾照必须参加驾校培训,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理念,直接参加驾考理应得到支持;
4、而《行政许可法》也有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眼下一些地方强制参加驾校培训的做法,显然与此相悖。其次从现实来看,驾校培训费用连年涨价、学员积压严重、练车时间得不到保证等问题,在更加灵活、成本更低的“自学自考”中并不存在;
5、再次,驾校市场名义上是一个开放市场,但由于准入门槛高等原因形成了变相垄断,教练受贿、驾校串通涨价等行为屡见不鲜。打破驾校垄断,放开自学自考、引入竞争是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