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没用,分数从外省扣。
11月28日,市民黄啸偶然在网上查看了自己的驾照。没想到,他的名字出现在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网站上。原因是2009年8月,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累计记分达到12分。
“一开始我以为是和我同名同姓的人。后来仔细一看,所有的个人资料都是我的。”黄啸觉得很奇怪:“虽然我有驾照,但我根本不会开车。我的个人信息被盗了吗?”
12月2日上午,记者在市车辆管理所发现了黄啸驾驶证处罚记录。记录显示,2007年,他在贵州省某自治州连续两次违章超速50%,驾驶证被扣12分,违章者每次都及时缴纳罚款。
“自从2005年8月拿到驾照后,我就一直把驾照放在家里。我没开过车,也没在别的省开过车。”黄啸委屈地喊道。“我的驾照被‘克隆’了?然而,“克隆”驾照的目的应该是为了避开罚单。罪犯为什么要交罚款?”黄啸很困惑。
交警部门:只能由违章发生地交警处理。
秀峰交警大队马警官表示,以前也有类似的冒用驾驶证案件,但很少见。因为不是桂林当地交警部门作出的处罚,不能在当地办理,所以受害人只能到驾驶证作为“违法地点”的交警部门,按程序办理。马警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的市民,应首先向“违法地点”开罚单的交警部门法制部门提交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在处理之前,请在那里检查一下。
桂林市车辆管理所牌照科副科长姜表示,交警部门在处罚违法车辆时,会查验驾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基本不会用驾驶证查清楚情况。至于市民怀疑自己的驾照被“克隆”了,很可能是自己不小心把驾照弄丢了或者借走了,不法分子趁机复制驾照使用,从而造成了这种情况。她提醒广大市民:保管好自己的驾驶证,不要乱放身份证和驾驶证,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律师:“克隆”驾照是违法的。
为了重新获得驾驶资格,无奈之下,黄啸只能重新参加交通规则的笔试。他觉得要在外省交警部门重获“清白”,需要更多的人力和财力。然而,黄啸仍然担心他的驾照在重考后会继续被冒用。
丛律师事务所律师青表示,“克隆”驾驶证是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这一行为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行驶证或者其他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律师建议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