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有车辆,当然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二)是要发生在道路上,比如发生在小区里的车祸,因为事发地点不是在道路上,就不是交通事故;(三)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要出于过错或者意外;从民法理论上讲,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四)是要有损害结果,也就是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只有同时具备有这四个要件,才能算是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