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要办多久
国家修建公路、高铁、地铁、飞机场等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的出行方便,对于那些靠海的沿海地区,水上交通也是非常重要的,海上航行也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水上水下活动通航交通安全管理的,那么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要办多久呢?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要办多久、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15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
二、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地点
郑州市二七区(县)兴华南街街道20号1楼106室(窗口)
四、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五、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条件
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2.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六、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发布
七、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材料
主管机关对水上水下活动的批复(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
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发布航行警(通)告申请书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时长是: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15,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地点是:郑州市二七区(县)兴华南街街道20号1楼106室(窗口)处办理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
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在哪办理
我没有办法看清水下面的世界,并且最先进的探测手段也不是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如果我们发现了航道上有异常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办理航行通告,方便来往的船只安全航行,那么在商丘航行通告办理的位置在哪里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在哪办理
商丘市睢阳区(县)南京东路1号街道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材料
1.主管机关对水上水下活动的批复(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
2.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3.发布航行警(通)告申请书。
三、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办理条件
1.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
2.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四、商丘航行通(警)告办理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主管机关根据海上交通安全的需要,确定、调整交通管制区和港口锚地。港外锚地的划定,由主管机关报上级机关批准后公告。
第二十九条 主管机关按照国家规定,负责统一发布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下列情况,应当迅速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一)航道变迁,航道水深、宽度发生变化;
(二)妨碍通航安全的物体;
(三)航标发生位移、损坏、灭失;
(四)妨碍通航安全的其他情况。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情况发布航行通告或者航行警告,并通知航道、航标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划定或者调整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区外锚地、停泊区和安全作业区,以及对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需要发布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应当及时发布。
我们航行通告都是在当地的海事局去办理,这些都是属于海事局的职能管理范围,航行通告对于航行在这条线上的船舶都是有大帮助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专业的意见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