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车辆过户流程
我们知道生活中很多时候会经历车辆过户这样的事情,无论是车辆赠与还是买卖,过户是必须的,那么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呢?很多人不明白,关于这个问题,那么,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长春市车辆过户流程
1、来到车管所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排队缴纳过户费。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汽车过户需要去车管所进行,但是前提必须将车辆违章问题处理清楚比较好的。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相关。
长春市车辆过户需要的材料
在将车辆卖出去之后,需要和对方签订一份二手车买卖的协议,然后还要到当地的车管所去办理过户的手续,那么在进行车辆过户的时候,提供的材料又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长春市车辆过户需要的材料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二、车辆转籍
车辆由本市调至外地,需要改变隶属的车辆管理机关而办理的登记称为转籍。车辆转籍必须更换号牌和行驶证,且应该分别在两个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分别包含转出手续的办理及转入手续。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将车辆卖给了他人之后,要办理车辆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了转移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权人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行驶证等材料,如果您还有相关汽车咨询可以致电在线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