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如何收费
驾驶轿车只需要c照就可以了,驾驶货车需要B照,特别是大型货车,有这样驾照的人员数量是比较少的,我们开小车就去考c照,开大货车就需要考取B照,在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如何收费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如何收费
10元/证
二、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黑龙江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申请条件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第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我们拿到驾驶证是需要随身携带,以防交警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没有携带驾驶证也是违法行为,会被扣分罚款的,大家是需要注意这些小细节。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黑龙江机动车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我们如果需要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就需要根据机动车变更登记的设定依据和满足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受理条件,除此之外,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地点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重点,那么黑龙江机动车变更登记在哪办理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下。
一、黑龙江机动车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二、黑龙江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三、黑龙江机动车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2012年8月21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根据《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实施细则》落实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办”的相关规定,在办理业务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免于填表
黑龙江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根据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该所有人变更相关事项,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该所有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