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周期是什么意思?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
1、从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计算,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在这个记分周期内满分为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驶证记分周期到了怎么没清零
这个从初次领证之日算起,一年后的同一天,对这一年里面的已处理了的违章进行清除,驾照恢复12分。驾照清零一般有两种情况:
1、一种是扣满12分,一种是记分周期开始新的,前者是考试通过后即可,后者是积分周期为一年,如你是2018年5月5号的零时被记分,那么结束计分的时间就是2019年5月5号24时;
2、驾照的持有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被记满12分,驾照的持有者就要到驾照发证地交管所或者车管所重新参加交通知识学习,学习完成后还要再去考驾照考试的科目一,若是在一年之内,驾照持有人连续两次被记满12分,那么还要加考驾照考试的科目三。在考试合格之后,驾驶证扣分自然清零,这时候驾照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3、照的持有在一个积分周期内(一年)没有被记满12分,在你缴纳了罚款之后,驾驶证扣分会在旧的记分周期结束后,新的积分周期开始时自然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