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车注意事项
朋友向自己借车,车主一般不好意思拒绝,但又怕自己的车借出去会损坏。下面,我们为车主们准备了一些建议,希望对他们有所帮助。
●建议一:不能拒绝的话,问问借车的目的。
朋友向自己借车时,如果不好意思拒绝或拒绝,可以问清楚借车的时间和目的,方便他判断借车是否会出事。
●建议2:提前检查违规行为,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在借车之前,先检查一下自己的车有没有未解决的违章,这样可以清楚的知道朋友借车后有没有违章,还可以在借车前和朋友分担责任。
●建议三:洗车加油,以示诚意。
车主可以先洗车再加满油,既体现了借车的诚意,也方便观察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也避免了借款人因为着急中途抛锚而忘记加油的尴尬。
●建议4:检查外观,分清责任。
朋友开车走之前,不要怕麻烦。我们一起查查车的外观,让他心里有数,避免退车后因损坏而不清楚。
●建议5:告知相关证件的位置,介绍车辆状态。在借出车辆之前,可以把自己的车辆情况告诉借款人,比如车辆出了什么问题,车辆的合格证和保险单在哪里,这样即使借款人发生了事故,也可以找到需要的证件和文件,而不需要向车主求助,这样可以节省处理问题的时间。同时询问借款人的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避免因借款人无证驾驶给自己造成麻烦。
●建议6:签订协议,避免惹麻烦。
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我们建议双方起草一份汽车贷款协议,一起签署。说白了,毕竟这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如果出了什么事,我们可以分清双方的责任。
在这里,有必要提醒车主,贷款协议一定要签。因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因租赁、借用等原因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部分,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里,我们建议借款人在借车前自行拟定一份贷款协议。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车主往往想签协议却又不好意思开口。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主动拟定协议会更真诚、无害。
●建议7:提供备用钥匙,降低丢失风险。
以上步骤全部完成后,就可以把车借给朋友了。这个时候我想提醒大家,借款人的车钥匙建议备用钥匙。借款人可能有不同的用车习惯,避免遥控钥匙操作出现任何错误,或者没有锁车、拉车门等习惯。用备用钥匙的机械锁来开关门是最简单也是最安全的。此外,借款人可能不会像自己一样谨慎。在丢失的情况下,备用钥匙的成本比遥控钥匙的成本低得多,并且损失可以最小化。
朋友欠我钱我可以把他车开走卖掉吗
一个朋友欠我钱。我能把他的车卖掉吗?
如果你的朋友欠我钱,你就不能卖你的车。因为这是违法行为,可能涉嫌侵权或者抢劫,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债权人强行开走债务人的汽车或者强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属于违法行为或者侵权行为。
同时,情节恶劣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属于抢劫罪的行为,涉嫌抢劫罪,但在定罪量刑上只有较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哄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抢夺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介于盗窃和抢劫之间的一种犯罪形式。
扩展信息:
抢劫罪的认定标准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抢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抢劫罪成立的法定条件。
因此,行为人抢劫的公私财物价值不符合“数额较大”标准的,不构成犯罪,应视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根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抢劫公私财物虽然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一是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初犯或者教唆犯罪的;
二、主动投案、退赃或退赔;
第三,被胁迫参加抢劫,行为人的行为要求不能构成抢劫罪。例如,债权人前往债务人财产清偿债务或实现债权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抢劫罪论处。
这种犯罪和抢劫的界限
抢劫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公然带走更多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直接意图,主语是一般主语。但两罪的基本构成条件不同,社会危害程度和法定刑也不同。因此,有必要区分它们。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第一,侵权对象不同。抢夺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公然抢夺财物的犯罪,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抢夺财物的犯罪。也就是说,抢劫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行为是复合行为。
朋友之间互相借钱的原因是,有些朋友出于信任仍然不还钱,当债权人不能直接索要时,他们会自行处理对方的汽车或其他财产,但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是他的,没有对方的指示,不能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