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GB14762-2002。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1997年7月1日发布,2000年1月1日实施,制定本排放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改善我国的大气环境。
汽油机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和N类汽车装备的汽油机排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必须符合排放的规定值。
汽车排气污染物:
汽车排气污染物指的是汽油机排气管排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
实施时间是分为两个阶段的,第一阶段的实施时间为2000年1月1日,第二阶段的实施时间为2004年1月1日,实验方法按照GB/T14762的规定执行。
汽车燃油燃烧不充分,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就会增加,尾气中掺杂的氮氧化合物对人体的呼吸系统有刺激作用,碳氢化合物具有独特的臭味和很强的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