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20%以上
万州两名司机已被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加处罚
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安婷通讯员万)超载危害极大。但个别司机贪图短期利润,无视乘客安全,疯狂超载。昨日,记者从万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得到消息,为保持超载高压态势,今后,超载20%以上的驾驶人一旦被交警抓到,除按道路交通法规进行罚款、扣分外,警方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治安拘留处罚。
交警告诉记者,最近,车辆非法超载现象又有所上升。在一些农村路段,一些公交司机抱着多一个乘客会带来更多好处的想法,在乘客满员的情况下仍然顶风超载。6月9日下午17时25分,交警龙沙大队在齐河路查获严重超载的渝AF3588中型普通客车,驾驶员王实际载22人,其中河口小学15名学生,河口之星幼儿园5名儿童。6月11日下午16时30分,龙驹大队执勤民警在距离昌赣走马路1公里处巡逻时,发现冉某驾驶的重庆AF1089公交车严重超载。发现该车核载29人,实载56人,超载27人,其中学生22人。
昨日,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两名驾驶员在龙驹、甘宁路段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分别被罚款2000元、扣12分。同时,警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对两名驾驶人处以行政拘留7日。
记者了解到,区运管办已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吊销重庆市AF1089路公交车驾驶员冉某的运输从业资格证。但AF3588中型客车驾驶员王因涉嫌非法营运,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交警表示,一旦属实,王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万州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超载危害极大。针对极少数驾驶员顶风违法的现象,交警将持续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巡逻管控。交警表示,从即日起,凡超载20%以上的驾驶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拘留,时刻保持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超载处罚标准
执法人员在处理超载车辆时,不再简单地在相关法规中的最低和最高之间进行选择,而是根据具体的超载车辆进行处罚。
新标准中,根据车辆超限超载情况,将其分为轻微超限超载、轻微超限超载和严重超限超载,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超限百分比低于5%为轻微超限,执法人员不予登记、卸载、赔偿或处罚,并放开教育;超限百分比大于等于5且小于等于20的为轻度超限,执法人员会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分开装卸,并按标准缴纳道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并进行警示教育;超限百分比大于等于20的,强制卸货,按规定缴纳道路补偿费,并根据超限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建议交警扣分。
另外,每超出5%都是一个台阶,随着超出的增加,处罚的程度也随之增加。每一步都有上限和下限,下限包括违规的第一次查封;积极配合检查处理,认清违规危害,以良好态度认错,及时接受处理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上限处罚:发现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不认同违法行为的危害,经教育不知道错误;不配合路政执法人员检测卸载并按规定处理的。
新标准还规定了加重情节,包括阻碍检查卸货、故意阻碍交通、拒绝执法人员正常检查、打卡或袭警、恶意阻碍治超现场执法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