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有哪些(昆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第一便民中心)

汽车百科2023-05-10 22:02:17未知

昆明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有哪些(昆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第一便民中心)

昆明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有哪些

昆明市交通事故处理步骤:

一、接受报告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他人的举报后,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

二、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到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调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其作用,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四.裁决和惩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警告、罚款、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

五.损害赔偿的调解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该部门呼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事故调解员应准备并出具损害赔偿调解书。

第六,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在法定期限内调解不成,公安交管部门将终止调解并出具调解终止书,双方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昆明交通事故对扣留车辆处理时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时,应当当场出具证明,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提供被扣留机动车30日内的合法证明)。

注: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告后三个月内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拍卖、拆除非法拼装、报废达报废标准,以及其他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身体检查应在死亡之日起三天内委托进行。检验鉴定结论确认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收缴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和扣押物品。

驾驶人逃逸的无车主车辆或者当事人30日内仍拒不接收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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