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时,提前选择交会地点,距对面来车150米之外时,与对方车辆配合变换远近光灯,即对方开远光灯时,自己使用近光灯;对方用近光灯时,自己使用远光灯。并根据道路条件控制车速,尽量靠右侧行驶;
2、在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内时,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防炫目灯,以免使对方驾驶员的眼睛因强光照射而看不清周围事物;
3、如果对面来车在相距150米以内时没有关闭远光灯,则应继续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当对方车辆仍不改用近光灯时,千万不要直视对面来车的灯光,此时应及时减速靠右行驶或停车让行,千万不要与其赌气;
4、在照明条件好的道路上会车时,提前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两车交会时,关闭近光灯,只开小灯或示宽灯。当来车的灯光通过驾驶室后,方可开启近光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