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户口注销一个需要以下手续:
1、复印自己两个身份证,两个户口本;
2、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
3、携带资料到想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上交给户籍警;
4、户籍警安排派出所民警做笔录,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
5、户籍警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
6、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
7、派出所装订所有资料并盖好派出所的章写上意见;
8、带上资料去该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
9、上级领导签好字盖好章后拿回派出所,即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