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标兵奖状是小学生学习的榜样,指道德、学习、体育、礼仪、思想品德等都可以作为榜样。能被评为学习标兵的学生,是老师对该学生的学习方面的肯定。
学生标兵评定实施细则:
1、班级推荐:辅导员组织学生干部对推荐人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并将三好学生标兵的候选人申报材料报系(院)评选小组初审;
2、系(院)初审:各系(院)评选小组负责对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本系(院)内公示3天,经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将初审名单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核:由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院)上报的三好学生标兵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5、学校审批:将公示后的评选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后发布表彰决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