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回单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也称为原始凭证的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
(7)数量、单价和金额。
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①记录真实
②内容完整
③手续完备
④书写清楚、规范
⑤编号连续
⑥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⑦填制及时
自制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一次凭证,应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相关业务人员一次填制完成。
累计凭证,应在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同一张凭证上重复填制完成。
汇总凭证,应由相关人员在汇总一定时期内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填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