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比文字更易解、易认,也乐于被人们所接受,因此形象化构成的标志占去了标志的大多数,通常分为具象表现和抽象表现两种形式。
1具象表现形式 具象表现是对客观物象经过概括与提炼形成具象图形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忠实于客观物象的自然形态。
具有鲜明的形象特征,是对现实对象的浓缩与精练,概括与简化。
标志设计的形态不可能像绘画的形式那样强求形似,而是以图形化的方式进行组织处理。
具象的标志具有图形的通俗性与高度清晰的识别性。容易以清新、明快的视觉形象传达标志的神髓而被人们所接受。具象标志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
人体造型的图形、动物造型的图形、植物造型的图形、器物造型的图形、自然造型的图形等。在标志设计中。具象的表现形式还包括了绘写性的插图,摄影等形式,素材广泛而灵活形式上也很生动,富于情趣。
2、抽象表现形式 抽象表现是以抽象的图形符号来表达标志的含义。以理性规划的几何图形或符号为表现形式。
几何图形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受自然形象的启发而创作的抽象图形。通过对点、线、面这些基础形态进行分解组合,按一定比例、方向,运用转折、回旋、放射、 渐收、渐变等形式。强化其组织结构。构成有规律、有条理的标志,从而产生不同情趣的美感。
现代社会。新型的商品品种日益增多,使用标志的机构也越来越多。这些标志的设计,如果仍用一般的表现方式是难以完成的。抽象形表达方式正适应于此类情况。
为了使非形象性转化为可视特征图形,设计者在设计创意时应把表达对象的特征部分抽象出来,借助于纯理性抽象形的点、线、面、体来构成象征性或模拟性的形象。抽象形式的标志,能单纯地表现对象的感觉和意念,具有深刻的内涵和神秘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