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用于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和维护国家政权四个方面。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具有组织国家财政收入、调控国家经济运行、维护国家政权和利益等作用。
税收的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法规等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制约,既不是由纳税主体按照个人意志自愿缴纳,也不是按照征税主体随意征税,而是依据法律进行征税。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所征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体纳税人返还或付出任何直接形式的报酬,纳税人从政府支出所获得的利益通常与其支付的税款不完全成一一对应的比例关系。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征税比例等,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