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是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定于1991年,并经三次修正,具体历程如下: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于同日起施行;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民事诉讼法进行第三次修正并公布,这就是我国目前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该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