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顺天府是设于京师(今北京)的最高行政机关。顺天府管辖四州,二十三个县。通州(下又有三河、武清、香河、漷县四县)、涿州(下设房山县)、霸州(下设大城县、文定县和保定县)、蓟州(下设玉田县、遵化县等四县)等。
除此之外,还有宛平县、大兴县等十一县。大约是现在北京、天津以及廊坊的大部分区域,同时也涵盖了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的部分区域。由于顺天府是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所以府尹地位特别显赫,品级为正三品,高出一般的知府二至三级,由尚书、侍郎级大臣兼管。正三品衙门用铜印,惟顺天府用银印,位同封疆大吏的总督、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