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当前市场上存在的假离婚购房、投机炒房等市场乱象进行了针对性打击。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手续,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的,可继续完成交易。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通知发布之日起,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不在禁止转让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