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中置换学分的政策是一些活动或奖励可以折算为学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扩展资料:
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学分置换规定:
学校明文规定,学生自主创业可进行不超过50学分的转换。按4年190学分算,开家公司可抵1年的学分。
对于创业学分的认定,需要学生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如创业计划书、公司工商税务登记的相关证件、财务报表等,也配备指导教师跟进指导,为学生创业成功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