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保三保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2、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地方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情况如何?3月5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在预算安排上能够满足基层“三保”需要。未来,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各项工作走上正轨后,“三保”的压力会逐步减轻,财政收支的矛盾将得到缓解。
3、“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许宏才介绍,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基层“三保”工作。
4、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中央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方面加强防疫经费保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另一方面,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复工复产,做到防控疫情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确保地方财政可持续。
5、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截至3月4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104.8亿元,目前已使用714.3亿元,未使用资金390.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已专门安排257.5亿元,并在去年四季度已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基础上,预拨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要求地方加强资金拨付和使用等工作,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有力保障基层“三保”资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