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学概念、范畴是形而上的、无法体验到的;而哲理则是于形而下之中见出形而上的抽象的哲学观念,是可体验到的(带有经验性,但不等于经验本身);
二、从结构上看,哲学是由各个作为思维认识之网的网上纽结的范畴、概念组成的系统、科学、完整的统一体,其间的范畴如上已述,是有其自身的定性和结构的;而哲理则不一定是系统的、整一的和严谨的,往往因主观或客观的某些条件如知识结构、文化修养、思维能力、表述能力及外界境遇的不同,而带有主观的、松散和非系统的性质;
三、从产生的源泉讲,哲理是直接源于现实生活,存在于其中的;而哲学正因为它的抽象观念性,所以,与现实世界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它应该是在哲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离弃具体可感的属性的抽象、提升。由此可见,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的哲理,尚有待于具有科学规律的哲学逻辑思辩的梳理。